为了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建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教思〔2021〕7号)和《集美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集大教〔2019〕9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对本学期审核通过的教材申请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6日
附件: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选用教材清单.xlsx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