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建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和<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教思〔2021〕7号)和《集美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集大教〔2023〕12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对审核通过的新增教材和选用教材进行公示(2024级)(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
公示电话:0592-6183872
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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