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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246月中下旬召开。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大会将成立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

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拟设委员8名,由大会按不少于20%的差额选举产生。请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附件:

1.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

2.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


共青团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委员会

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版权所有: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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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