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贵森,男,法理学专业博士;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教授;中国共产党党员;福建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厦门市刑法学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中国刑法,社区矫正。
一、求学经历
1992-1996:西安交通大学读本科,专业:能源与动力,获学士学位。
2002-2005:厦门大学读研,专业:刑法学,获硕士学位。
2012.9—2013.2:武汉大学法学院访学
2014-2016:中国社科院读博,专业:法理学,获博士学位。
二、工作经历
1996.9至今 集美大学任教; 2008.9:被评为副教授; 2016.9:被评为教授
所担任本科生课程:《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研究生课程《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
三、荣誉和社会任职
2016年被评为“集美大学最受学生喜爱教师”,2017年获得福建省第二届法学英才提名奖,2019年获的“集美大学最受学生喜爱教师”提名奖。
担任厦门市委法律顾问,集美区政府法律顾问,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普法讲师团讲师,厦门市刑法学会副会长。
四、主要科研成果
(一)CSSCI论文:
1、《刑法上“公共”概念之辨析》载于《法学评论》2013年第1期(CSSCI)
2、《前科封存制度在刑事和非刑事领域的适用》载于《江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10期(CSSCI)
3、《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立法探索》载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年第1期(CSSCI)
4、《如实供述之同种罪行的认定》载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学报》2015年第4期(CSSCI)
5、《网络谣言认定及治理制度立体化之初探》载于《福建论坛》2015年第5期(CSSCI)
6、《罪数形态下的自首认定问题》载于《河北法学》2015年第9期(CSSCI扩展)
7、《非法占有目的认定问题》载于《中国刑事法杂志》2007年第2期(CSSCI)
(二)其他论文
1、《自首与强制措施关系探讨》载于《集美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2、《修复性司法的理念及制度背景》载于《理论界》2007年第8期
3、《非法占有目的内涵之辨析》载于《集美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4、《非法占有目的推定解析》载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5、《行使财产权行为犯罪构成判定》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6、《超法规不作为犯的构成》载于《集美大学学报》2004年9月第3期
7、《电影众筹与电影归属权的制度变革》载于《集美大学学报》2017年10月第3期
8、《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载于《人民法院报》2018年3月29日
(三)专著:
1.《刑法修正案研究----以刑事政策为视角》,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本人独撰,25万字。
(四)主持课题
1、2015年主持司法部课题《刑事政策视野下的刑法修正研究》;
2、2016年主持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
3、2013年主持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课题《社区矫正立法研究》;
4、2015年主持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课题《在海沧区设立涉台人员社区矫正集中区的理论和制度研究》
5、2015-2017主持集美区委横向系列课题《刑事政策实证调研课题》六个;
6、2008年主持福建省教育厅课题《修复性司法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