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安,男,民商法专业硕士;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讲师;厦门市法学会公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研究方向:公司法、税法、保险法。
一、求学经历
1999-2003:西北政法大学,专业:法学。
2003-2006:厦门大学法学院,专业:民商法,获硕士学位。
二、工作经历
2006年7月—2008年9月:集美大学航海学院海商法教研室教师
2008年12月:被评为讲师
2008年12月至今:集美大学法学院、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教师
所担任本科生课程:《债法总论》、《商法》、《法律诊所教育》等
三、荣誉和社会任职
2008年获集美大学航海学院教学业务竞赛二等奖
2018年集美大学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
厦门市法学会公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集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翔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法律顾问。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
四、主要科研成果
(一)论文:
1.《论新公司法中股份收买请求权规定的不足与完善》,载《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2.《论股份收买请求权引入的必要性与价值实现的不确定性》,载《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3期。
(二)参与及主持课题
1.主持《招商引资行政协议规范化研究》,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时间:2019年。
2.参与《网络强国战略下人工智能数据的证据法问题研究》,国家社科规划基金,时间:2018年。
3.参与《法制视域下预算制度变革探源》,福建省教育厅,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