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集美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教务[2022]60号)》规定,分散实习学生和未全程安排专车接送的集中实习学生按不高于30元/人·周的标准发放差旅费补贴,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自2020级起,学院各专业(法学、法学(海商法方向)、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文创)和戏剧影视文学)在集中实习期间的差旅费补贴将按30元/人/周的标准向学生发放。
因部分专业首次赴实习单位时由学院统一派车,该部分开支将从学生拟发放的差旅费中统一按5元/人/周的标准扣除。
上述差旅费补贴在学生毕业当年12月份前统一发放。
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2024年10月8日